交通罚款逾期未交的: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天加处罚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