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排期表会在法院LED屏滚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021年人民法院开庭排期表
2021年6月21日 - 2021年6月25日
(除注明外,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序号1
时间:2021年6月21日15:3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16号
案由: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
公诉人:刘锐
被告:岩温等6人
审判员:陈浩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2
时间:2021年6月22日15:3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67号
案由:交通肇事罪
公诉人:玉张赛
被告:岩温哈
审判员:李玲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3
时间:2021年6月22日16:0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72号
案由:偷越国境罪
公诉人:路志刚
被告:曹建军
审判员:李玲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4
时间:2021年6月22日16:3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73号
案由:偷越国境罪
公诉人:路志刚
被告:向戎来等3人
审判员:李玲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5
时间:2021年6月23日15:3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74号
案由:偷越国境罪
公诉人:董晓
被告:叶镇_等3人
审判员:李玲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6
时间:2021年6月23日16:30
案号:(2021)云2822刑初371号
案由:偷越国境罪
公诉人:玉张赛
被告:闵丽
审判员:李玲
地点:第六法庭
序号7
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264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何丽玲
被告:魏兴敢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8
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59号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韦平
被告:黎玲、孙先利、曹东波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9
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
案号:(2021)云2822行初5号
案由:撤销林权证
原告: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帕沙中寨一组
被告:勐海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飘打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0
时间:2021年6月24日10:00
案号:(2021)云2822行初6号
案由:撤销林权证
原告: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帕沙中寨一组
被告:勐海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飘三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1
时间:2021年6月24日15:00
案号:(2021)云2822行初7号
案由:撤销林权证
原告: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帕沙中寨一组
被告:勐海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倮灰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2
时间:2021年6月24日16:00
案号:(2021)云2822行初8号
案由:撤销林权证
原告: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帕沙中寨一组
被告:勐海县人民政府、第三人车爬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3
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
案号:(2021)云2822行初9号
案由:撤销林权证
原告:勐海县格朗和乡帕沙村委会帕沙中寨二组
被告:勐海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香六
审判员:李冬梅
地点:第七法庭
序号14
时间:2021年6月22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841号
案由:生命权纠纷
原告:岩香在、玉芳
被告:县水务局、曼满水库管理所、水利运行工程管理公司
审判员:陈柏宁
地点:勐遮法庭
序号15
时间:2021年6月21日8:3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80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禄仟嘉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判员:阿芳
地点:第四法庭
序号16
时间:2021年6月22日8:3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866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金莱福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云南承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审判员:阿芳
地点:第四法庭
序号17
时间:2021年6月23日8:3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08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唐贵昌、刘武生、罗明京
被告:单疆、勐海县爱鑫幼儿园
审判员:阿芳
地点:第四法庭
序号18
时间:2021年6月24日8:3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035号
案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原告:西双版纳腊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黄丽
审判员:阿芳
地点:第四法庭
序号19
时间:2021年6月24日8:3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003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岩章囡
被告:郑金成
审判员:刀娅
地点:第二法庭
序号20
时间:2021年6月21日15: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81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何政
被告:徐安贤、周润福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1
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067号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玉儿晚
被告:勐海恒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2
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887号
案由: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玉坎应
被告:郑扬标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3
时间:2021年6月24日15: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07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徐杨
被告:苏映秋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4
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93号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景洪西双十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李晓芳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5
时间:2021年6月25日10: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8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三大
被告:余大海
审判员:张焕珍
地点:第三法庭
序号26
时间:2021年6月23日11: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76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喻强清
被告:玉叫
审判员:依坎甩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27
时间:2021年6月23日15: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62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唐发红
被告:平顺付
审判员:依坎甩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28
时间:2021年6月21日15: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42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吴雪琴
被告:莫沙沙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29
时间:2021年6月21日16: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61号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罗进玲
被告:罗双全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拓展资料】序号30
时间:2021年6月22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11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丽花
被告:朗大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31
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95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岩温
被告:二大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32
时间:2021年6月23日10: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1112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杨富
被告:勐海县冠华纸厂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33
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843号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西双版纳百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丁利、勐海全友定制衣柜、丁汉礼、王崇珍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序号34
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
案号:(2021)云2822民初551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勐海家为啤酒经营部
被告:张进仁
审判员:刀丹娜
地点:第五法庭
1、拨打诉讼服务热线查一下案件承办法官电话,然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
2、法院开庭前,书记员会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等内容,送达开庭通知书,上面会注明开庭时间;
3、法院也会在案件开庭三日前在公告栏公布开庭时间,可以自行查阅。
关于法院的开庭时间,应该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进行确定。但是,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正常上班时间,一般会是早上9点第一庭。第二庭的开庭时间是根据第一庭案件复杂度定的。所以一个早上一般有两庭。
法院的工作时间内都可能安排开庭,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会提前发传票通知当事人。一般法院都会在网站公告最近3天开庭的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院 立案 后开庭时间要根据各个地方法院的案件数量,人手分配问题去决定,排期,或者是法院办事效率决定。因为每个法院的受理案件情况不一样,比如,发达地区的案件比较多,不发达地区的案件比较少,发达地区立案后到开庭的时间就比较长,不发达地区的时间就比较短。而且,每个领域法官的人数也是影响案件开庭时间的重要因素,比如民庭的法官比较多,审理行政法的法官比较少,但是民法的案件数量很多,然后排期就比较久,行政法的法官比较少,但是案件少,立案后到开庭的时间就会比民事案件早开庭。因此,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是不确定的,但一般情况下会在 审理期限 内开庭,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是在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审结,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在三个月之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