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有:在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按照商品分类填报商品类别和名称;可以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方式提出;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等。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