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如果因为提前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如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
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或者与公司协商一致才能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