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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发布时间:2023-04-15 18:48:24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社保人社局记载的开始缴纳社保的时间为起算点。参加工作时间的含义也就是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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