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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六个要件

发布时间:2023-01-14 23:08:47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六个要件

(2)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个作品的范围是比较广阔的,当然这样的一种作品并不包括我们国家的时事新闻,它是由于及时发生的一些事项,而产生的一些消息,所以不能够受到保护。

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有下列三方面:第一,要具有独创性,是作者独立构思完成的,具有原创性的,具体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和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相同。第二,著作权的作品是作者的思想或是情感的具体表现,即不是作者单纯的思想或着是情感,而是具有客观的表现形式。第三,具有可复制性,可以用物质复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六个要件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五)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

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六个要件

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这就意味着,抄袭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表现形式上的独创性,而不是指作品内容上的独创性。一件作品,尽管其内容与其他作品相同,但只要其表现形式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的,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张悲鸿独立画的马与徐悲鸿画的马都同样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上的创造性。作为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之一,创造性是指该发明成果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在技术上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由作者独立完成,是作者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成果。换言之,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此规定表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备作品的一般条件,而且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对于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作品,著作权法不予保护。《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的合法性仅指作品的内容本身应当是符合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问题。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是针对地拥有拥有作品的人才会给的权利,但对于这份权利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只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就可以得到合法的保护。

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一、要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者抽象的思想本身。 二、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体现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 三、要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 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 。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是什么

(1)独创性。独 创性又称原创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 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 著作权法 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 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 著作权 。 (2)合法性。合 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 侵犯著作权 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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