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的主要类型: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