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骑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罚款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如果不需要给予罚款处罚的,会给予相关违法人员警告的处罚;如果骑车的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