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二者略有不同,轻伤的判定要满足的标准有: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