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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

发布时间:2023-09-09 03:10:22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

2、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关系证明;

3、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获得准予迁入通知,然后返回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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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凭上述所有手续材料证件办理落户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总之,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把户口迁回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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