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富余职工的工资待遇的确定是: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确定;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辞职职工企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生活费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