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了还能讨回所欠的经济补偿金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在分立前结欠经济补偿金等债务的,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归还欠薪。
但如果原先的老单位分立后没了,而又不明确具体由哪家分家后成立的新公司归还欠薪的,可以把新公司都告了,由新公司共同为老单位的欠薪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