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03:23:50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状态。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