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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是不是受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14 23:13:51

1、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而作品传播者权属于著作权的范畴,故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邻接权是不是受版权保护

邻接权是否属于我国版权法保护的根本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际版权指1952年日内瓦国际会议通过的《世界版权公约》和1886年伯尔尼会议通过的《关于保障文学与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其主要内容为:(一)签署国不仅保护其本国著者的版权,同时也保护其他签署国的著者在其国内不受侵犯(二)简化申请和批准版权的手续(三)采用关于翻译权的特别规定(四)规定著者的版权期为其有生之年及死后25年内。1971年,这两个协定都经过了修订。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响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邻接权的主要类别有:表演者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授权或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唱片和禁止擅自复制的唱片进口发行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他们的广播节目的权利。越来越多的国家主要在版权法内适当规定保护上述某些权利或全部权利。有的国家还给予表演者一种精神权利。对任何邻接权的保护不得解释为限制或有损于根据国内版权法和国际公约给予其他邻接权的作者受益的保护。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您好!关于“邻接权与 著作权 ”的回复如下: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那么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例如某甲录制歌星某乙的唱片贩卖,获得利益,那么邻接权保护的就是这些“利益”。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者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由此可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有权反对他人在未经授权的著作权人的配合。而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则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其他民事权益】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著作权与邻接权有什么关系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邻接权是不是受版权保护

(1)《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

(2)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

(3)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生,因而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原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传播者擅自传播作品就是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栽邻接权更无从谈起。

著作权及邻接权

著作权 和邻接权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及邻接权有什么不同的回答。

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 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著作权和邻接权一样同属于 知识产权 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 第二,保护的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呢,可以详细讲解一下吗?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定义不同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原创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而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智力作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邻接权的主体是书籍的出版者、音乐、影视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等等。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主权财产权两大类,具体为: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⑤复制权⑥发行权⑦出租权⑧展览权等等。

邻接权是不是受版权保护

邻接权的内容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录像制作者权(与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具体表现为:①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②出版者对出版书刊所享有的权利③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④广播电视组织对广播节目所享有的权利等等。

邻接权与著作权所保护的客体不同

邻接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以原作品为基础根据传播的形式加工形成的演绎作品,如歌曲演唱、戏剧表演等;而著作权所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科学等的原创作品。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的权利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外,其他权利的保护期限的计算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其算法。如公民个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发行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不再保护。而邻接权权利中,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采用发行起算法。

邻接权是什么?邻接权的内容有什么?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邻接权的内容有什么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领接权在中国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通常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播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在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的保护邻接权的三种权利中与著作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除了拥有财产权利外,还有权保护自己的某些人格利益不受损害。邻接权中的另外两种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同表演者的权利不同之处表现在: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一般只涉及财产内容,而不涉及人格利益,而且这两种权利除了可通过著作权法得到保护之外,还可以通过不公平竞争法得到保护。只是由于不公平竞争法的规定不像著作权法这样特定,而且一般无法解决保护期的问题,所以欧洲大陆国家普遍都以著作权法保护这两种权利。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三者的权利的相同之处表现在:三者的权利一般都是基于对作品的某种使用产生的;三者所付出的劳动都不属于创作作品的独创性劳动(其结果并不产生作品),而是一种再现、复制和传播他人作品的劳动。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的产生通常与表演者的表演密切相关。我国著作权法除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外,在著作权法第一条中还明确规定保护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从我国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保护的邻接权内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出版者不仅享有版式设计权,还享有装帧设计权,而装帧设计在有些国家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另一不同点在于录像制作者也享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在很多国家,录像制作者一般享有电影制片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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