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