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买卖农村自建房的,买卖双方需同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村委会同意之后才能买卖。
而且农村自建房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公民,否则买卖合同将被认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