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公证可以撤销。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可以申请撤销,可以由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向作出公证的公证机关提出,公经机构经过审查决定撤销的,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