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然后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最后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条赋予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