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产假期间,若单位没有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领取发放给职工 ;若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发放了工资,则由单位领取纳入单位福利基金,若单位发放工资达不到社保缴费工资标准,则由单位补齐差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