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即卖家转让并交付了车子,虽然还没办理登记,但发生车辆侵权责任的是由买家来承担责任,而不是卖家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