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09 04:08:48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

(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

(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

温馨提示:
本文【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