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采购合同法,采购合同不能续签。如果需要追加相同项目不超过10%或跟本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价格不超过原采购合同的10%)的情况下对采购合同续签的规定,可以按照原合同价款继续从同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直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