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非婚生子女怎样认领

非婚生子女怎样认领

发布时间:2023-09-09 03:58:55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分为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自愿认领即生父对于非婚生子女承认为其父,强制认领是利害关系人诉请法院经诉讼程序,责令应当认领的生父认领。从两种方面,充分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生父的确定,为请求抚养费等落实提供了基础。

非婚生子女怎样认领

认领,是指承认或证明某非婚生子女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从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来维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这种制度形成于我国司法在法律实际运用的过程中,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进一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

关于亲子身份的认领问题,审判实践中有子女本人、子女的生父、生母及其他监护人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可依当事人提供的人证、物证等证实生父母有同居的事实及对亲子鉴定结论进行考察,确认子女与生父母存在血缘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温馨提示:
本文【非婚生子女怎样认领】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