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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权有什么法律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3-01-14 23:22:17

1、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

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权有什么法律权利与义务

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

商标权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

1、)、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的使用包括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直接使用,还包括服务的提供者在服务场所的使用。不仅如此,在广告中宣传自己的商标也是一种使用方式2)、商标权人有许可证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商标权人对于自己的商标权的处分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转让、放弃等。

2、义务:①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②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③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④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条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人。但在我国纯自然人是不能作为商标申请人的,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商标转让与商标申请规定相同。

商标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商标转让的权利义务,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那么商标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商标转让的权利义务商标转让的权利义务:

1、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

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

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5、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6、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7、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8、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什么是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的占用使用权利、商标许可使用的权利、商标进行转让的权利、商标续展的权利。商标权人的义务:

1、使用注册商标;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使用中的使用权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以下义务:

1、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3、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时有按照约定使用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

1、占使用权

商标转让权有什么法律权利与义务

2、许可使用权

3、商标转让权

4、续展权

商标权人的义务:

1、使用注册商标,许多国家的商标法规定,已经实际命名用的商标才能注册,或者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有关的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

2、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其法律状比较稳定,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可信度比较高;而且,具备法律稳定性的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商标权人和商标的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欺骗消费者。这一项义务对商标权人同样重要。在商标许可使用中,商标权人必须慎重选择被许可使用人,并随时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实施监督,绝不允许只顾获得经济利益而损害消费者。

商标权人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主要权利如下:

1、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

2、商标权人有许可证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商标权人主要义务具体如下:

1、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

2、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

3、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4、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2商标转让方式有几种?

一、 商标转让 方式有几种 注册商标 的转让是 商标注册 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 商标 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 违约责任 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 继承人 按 继承 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 商标权 转让要注意的问题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订立 商标权转让合同 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 商标续展 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商标转让权有什么法律权利与义务

3、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4、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2)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5、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 合同无效 。

6、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相对人不得与之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如果签订手续已办理完毕,则该合同应为 无效合同 或视为根本未成立的合同。 综上可以知道,进行商标权的转让主要有三种方式,具体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以及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而最后一种情况其实现在已经比较少见了,多数都是通过合同方式转让。继受转让主要是在继承商标权的情况下,由合法继承人办理了手续之后,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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