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次要责任保险在约定或者法定的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比如交强险就在以下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0000元人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人民币。
只要其他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则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