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法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单方面解除;经济性裁员;满足法定条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