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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移转和消灭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9-09 04:18:21

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实际上就是债的内容转移给他人承受,即由债的原第三人而成为债的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债的移转和消灭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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