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除非劳动者意思表示错误,劳动者不能反悔。劳动者反悔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