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

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

发布时间:2023-01-14 23:28:22

1、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2、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

著作权保护的是什么

著作权 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主体 编辑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客体 编辑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 著作权法 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九、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著作权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 、 著作权 是指什么?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 著作权法 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 著作财产权 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应,是否向公众披露,应当由作者决断。任何人擅自发表他人作品,都属于侵权。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作者既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匿名。匿名,即不署作者姓名,同样是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并不表示没有或者放弃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综述,著作权主要涉及了经济和精神方面的权益,我国在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是相当健全的,一旦你发现有人侵犯你的权益,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协定,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 知识产权 。

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哪些?

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获得回馈,能获得专一性的价值赋予,通过法律保护,让更多的人有意愿,有激情去从事著作创新,丰富知识产权,下面来看看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哪些。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著作权保护是维系知识产权不断发展,创新、拓展的重要法律保护,也是为哪些辛辛苦苦进行创作的主体们获得认可、获得收益的,防止滥用、侵犯的重要方式。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成立,因此著作权成立的依据应该是作品的创作思路、原创手稿等一些列能够表达创作过程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说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可让软件得到重点保护.

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

2,费用较低的保留作者著作权证据

在一般情况下,手稿原件不一定能够完整的保存,而且其保留的证据由于是单方证据,很难被第三者认可证据的效力,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著作权登记是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的.而著作权成立的证据除了上述登记之外,还有许多保留证据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公证保留,第三方见证机构见证保存,也都可以保留上述证据.

3,软件著作权可变更、转让、继承

著作权自愿登记不仅登记的是著作权成立,而且还包括权利变更、权利转让和权利继承等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在进行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特殊性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登记人可以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另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可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双软认定),由此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前提.《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是一般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估依据.

5,软件著作权登记维权

经过自愿登记的作品在维权时,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时可以认定登记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只要独立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存在可能不是唯一的,因而著作权登记证书也不能排除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的作品.因此仍需要作品登记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嫌侵权人知道或者了解权利人作品的证据,以证明模仿抄袭的行为存在.

6,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定做准备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规定, 高企申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软件著作权是最为广泛申请的知识产权类别.同时,双软认证的软件认定产品要求也必须登记软著,企业申报高企及双软认定后,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等各类优惠政策! 详细信息可在阿里云平台了解。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些

著作权 ,它的另一个名字叫做版权,主要是对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中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体称谓。对著作权的保护涉及到多个方面,其中就有基本原则、主体、内容、期限以及对象等等,尤其要说明的是关于著作权 侵权责任 的内容,这些都是著作权保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所要保护的对象大多都是有形作品,因为这样有利于保存且易于查找。这就要求它必须是原创的、有形复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等。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呢,它是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一般主体,第二部分是特殊主体。通常来说,一个作品的产生是以人为中心展开的,也就体现了他的重要性,也就是所说的著作权的主体,作者。 1,公民。公民是著作权作者中最重要的,一般创作出来相应作品(包括什么文学作品呀,音乐作品等等)的人,也就是这里著作权的作者了。自然,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法人。法人也是著作权作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他作为作者,但是作品的创作过程是由代表法人完成的,由此,最后创作出的作品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 3,非法人单位。这与法人的程序相同。都是由代表非法人单位完成创作,由非法人单位担任作者并对创作出的作品承担责任 4,外国人。在著作权作品这一层面上,人人平等,无国籍之分。所以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作品的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5,国家。 (1)对于已经去世的作家,如果有遗赠的作品存在,国家接受其著作权的 (2)对于没有作者或者是作者不清楚的古籍作品,一般是认为归国家所有 (3)由于某些作品的特殊性,国家进行收归 (4)具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着终止后,它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限之中,没有承受它权利义务的法人或着非法人单位的和一些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都需要依法确定著作权人性质的作品,需要国家对这些作品的著作权进行管理并收归国有。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 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 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各国法律的保护大同小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 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1)音乐作品 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 (2)戏剧作品 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3)曲艺作品 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0种,其中主要的是相声,快板,数来宝评书,弹词,大鼓坠子、琴书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 条所规定的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 (4)舞蹈作品 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广义上讲,是凭借人体有组织、有规律,有组织的运动来表达感情的艺术形式。 (5)杂技艺术 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一种技艺表演,我国有丰富的杂技艺术作品资源,故在修改时,明确了杂技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法只保护杂技的艺术成分,杂技中表现的动作难度和技巧难度,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美术、建筑作品 (1)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一般分为纯艺术品和实用艺术品。 实用艺术品是指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艺术作品,是造型艺术之一。实用艺术品既是物质产品,具有物质实用功能,又是具备审美功能的艺术品。我国以前不保护本国国民的实用艺术品 在美术界,对实用艺术是否属于美术作品,认识不一。《伯尔尼公约》第2条规定,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由各国自定,如果不给予工业产权的保护,则至少要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现在,实用艺术品在我国可以按美术作品保护。如果申请 外观专利 的保护,可以以工业产权保护。 (2)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建筑作品属于以立体形式表现的作品.著作权法对于建筑物本身也作为作品的形式之一给予法律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普遍使用的大众性建筑不具有排他性,如板楼的外形,因此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外观、装饰、设计等方面具备独创性的建筑物,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对于建筑物的构成材料、建筑方法不予以保护,并且建筑物外观,装饰、设计中的通用元素,属于公有领域的范围,也不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建筑作品的保护还应该包括建筑设计图、效果图和建筑模型等。但是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列举方式,这些作品被作为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给予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主要是对作品进行规范调整的,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也可以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的条文来处理解决。但是对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也有相应的范围规定,并非我们认为的任何一个“作品”都会受到该部法律的保护。

版权保护主要是保护什么东西呢?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具体包括: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 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著作权受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 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温馨提示:
本文【著作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哪一方面】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