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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

发布时间:2023-09-09 04:24:36

直系拟制血亲之间不可以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

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

1、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2、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结婚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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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到法定婚龄;

拟制血亲之间可否结婚

2.结婚是双方自愿的;

3.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双方均无配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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