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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发布时间:2023-09-09 04:33:52

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股东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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