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不能将房屋出租给他人,除非当事人之间对此另有约定。因为居住权人对于房屋仅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所以当然不能将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租。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