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军警人员”,是指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司法警察,不包括其他执法人员或者司法人员。“冒充”,是指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或者口头宣称的行为。冒充既包括不是军警人员的人冒充军警人员,也包括此种军警人员冒充彼种军警人员。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