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为了让这一方式更好操作,社保局的原则是以每个月15号为界限。职工在15号之前离职的,由新单位交全月的社保,如果是在15号以后离职的,那么原单位来承担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