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的流程:
1.向报废回收中心交售机动车;
2.报废回收中心向车管所申请报废;
3.在回收中心领取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