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有证据证明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应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未为单位创造任何效益,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