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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使用年限新规

发布时间:2023-09-09 04:44:43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营运客车使用年限新规

2、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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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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