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隶属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