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没有发工资就构成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没有发工资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不属于违法: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