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公司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

公司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2023-09-09 04:50:01

公司办理减资时,如果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减资行为对该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视为不当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减少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对该等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温馨提示:
本文【公司减资没有通知债权人】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