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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发布时间:2023-04-15 18:53:44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不等于公司变更,非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应继续履行。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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