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少分或不分。为了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则应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如果过错方导致离婚,且对无过错方造成伤害的,无过分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