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不得随意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