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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有责任偿还

发布时间:2023-09-09 05:15:25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具体的承担比例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确定;

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谁有责任偿还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承担比例;如果对于出资比例也没有约定的,则各发起人均等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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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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