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成立了,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但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