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05:15:04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