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夫妻一方遭遇冷暴力时,可以收集对方拒绝交流时,给对方发的信息或者留言,在和好期间施暴一方出具的保证书或者聊天记录,知情的邻居朋友的证言,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知情并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的相关记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