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写了小名,只要欠款人认可,就完全可以。如果用小名,发生纠纷后,对方不承认这个名字,就需要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名字是欠款人的名字。
可以通过验笔迹的方法证明是借款人所签的字,所以如果对方赖帐,可以向法院起诉,能要回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