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1、居住权是在他人住宅上设立的物权。
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3、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设定的。
4、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5、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