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